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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青年工程师计划典型案例征集汇编项目的通知
2026-08-17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工程师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青年工程师计划),加强青年工程技术人才培育支持,中国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现启动青年工程师计划典型案例征集汇编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述

以推进青年工程师计划实施为着眼点,面向全国各片区青年工程师计划服务支持单位、全国学会和地方科协以及青年工程师等征集典型案例,并将其中最具代表性、示范性、推广性的案例汇编成册,形成青年工程师计划案例集,集中展示青年工程师计划工作开展的成效,为科协系统开展青年工程技术人才培育工作提供新思路。

项目数量:1个

经费额度:40万元

实施周期:2026年8月-12月

二、项目任务

1.面向全国各片区青年工程师计划服务支持单位、有关全国学会和地方科协以及青年工程师等征集典型案例。

2.研究制定典型案例遴选标准,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不少于60个典型案例,其中:各片区服务支持典型案例不少于10个、全国学会培育典型案例不少于5个、省级科协培育典型案例不少于10个、青年工程师和培育导师等典型案例不少于35个。

3.确定案例集篇章结构安排,有重点地与相关单位联系对接,收集采写图文、视频素材,并对入选素材进行编辑、排版、校对,将典型案例汇编成册。

4.制作不少于3分钟的青年工程师计划总结视频。

5.印制《青年工程师计划典型案例汇编》800册并在相关范围内发放,同时制作可供在线阅读的电子版上传青年工程师计划线上服务平台。

三、质量要求

1.信息采编规范,案例示范性、代表性强,内容准确、逻辑清晰、文字简练,文本、视频设计美观大方。

2.文字内容校对准确,校对错误率≤3/10000。文字和标点符号使用正确,无漏排、错排等;文字中无丢漏段、图、表等;英文等外文资料,按标准印刷体校对(单词、书写、语法错误等)。

3.汇编及其所涉及素材符合《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

四、供应商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范围:

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申报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申报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未被中国科协通报或限期整改或未通过项目验收的。

3.申报单位应熟悉中央财政项目实施管理要求,熟悉中国科协项目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具有实施项目的综合能力,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

4.具备开展青年工程师典型案例征集汇编所需业务能力和专业团队,有较好的工作基础,能够提供开展项目工作的必要条件。

五、服务要求

1.充分理解项目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配置必要资源条件,安排本单位负责人1名为项目负责人,并配备不少于3人的具有案例采集、文字编辑能力的专项工作团队。

2.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机制,及时响应采购人服务需求,项目执行高效。

3.规范实施项目,接受采购人项目监督和工作指导,配合项目中期评估、履约验收工作,按要求提交项目执行报告、工作总结、绩效报告等相关材料。

4.经费支出专账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

5.不得转包、分包项目工作。

六、申报方式

(一)登记注册。申报单位请在中国科协智慧计财服务平台项目申报页面进行供应商注册。平台地址:https://ysyth.cast.org.cn/portal/login。(以往注册过无需重复注册)

(二)材料报送。申报单位填写《申报书》(见附件1),并将纸质版申报书5份(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完好后,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于2026年8月23日17:00前(采用邮寄方式的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送至采购代理机构中贸国际工程招标(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版(PDF盖章版及word版)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应完全一致。采用邮寄递交方式的须在邮寄包封外注明寄件单位、申报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报送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35号中都科技大厦1009室

报送邮箱:190055134@qq.com

联 系 人:张立  18701333559

七、其他事项

1.《申报书》填写要求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和内容规范。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书》内容进行审查,保证客观真实,并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对于以虚假材料骗取项目经费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情况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不同申报单位间不得有股权关系。

3.申报评审工作由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评审结果在中国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官网公示。

4.申报评审费用由经评审确定的承担单位承担。评审费给付第三方机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010-65082893

附件:1.申报书.docx

2.综合评审标准.docx